审计手册 · 模块 5
出厂检验与路试交接是否落实,检验记录能否追溯到具体检验员。
JT/T 816 交通运输部令第20号三级检验制度执行:维修前诊断检验→过程检验→竣工质量检验,各阶段检验单齐全
JT/T 816竣工出厂合格证由质检员签发,未签发不得交付(车主可拒付拒接)
JT/T 816返修率<5%,返修不得重复收费
JT/T 816质保期内同一故障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,应联系其他维修者修理并承担费用
维修档案保存不少于2年(合同、三检记录、合格证存根、结算清单)
交通运输部令第20号